在此之前,房產(chǎn)稅喊了很多年,上海、重慶作為試點城市。傳說中的房產(chǎn)稅要來了,對于多房和沒房的來說都不是個好事兒,為啥,感謝邀請新時代,新理財?shù)娜鎸殎砘卮疬@個問題,俗話“羊毛處在羊身上”,房子征收房地產(chǎn)稅,增加了房東的成本,那么這筆費用勢必會轉嫁到房客身上。
1、傳說中的房產(chǎn)稅要來了,房多和沒房的要怎么應對?
感謝邀請新時代,新理財?shù)娜鎸殎砘卮疬@個問題。傳說中的房產(chǎn)稅要來了,對于多房和沒房的來說都不是個好事兒,為啥?沒房的人,租房租金上漲!俗話說,“羊毛處在羊身上”,房子征收房地產(chǎn)稅,增加了房東的成本,那么這筆費用勢必會轉嫁到房客身上,多房的人,稅收變高征收房地產(chǎn)稅,房主持有多套房成本大大提高,空置房產(chǎn)就變成了累贅。
2、房地產(chǎn)稅即將來臨,我們普通人如何應對?
您好!個人觀點:不必考慮什么應對策略,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議開展房地產(chǎn)稅改革試點工作,可以說是近兩天的一條重磅消息。那么,房地產(chǎn)稅試點、包括未來正式立法全面實施,對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影響?以下僅為個人觀點,決議本意是什么?房子本來就是用于住的,這是房子自帶的天然屬性。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商品化改革,時至,房子的屬性發(fā)生了太大的變化:幾乎變成了一種最有價值的投資——最保值、增值幅度最大的恰恰是這個滿足老百姓生活最基本需求的東西,
不得不說,這是房地產(chǎn)市場發(fā)展過程中的一種偏離。動輒幾萬、十幾萬甚至大幾十萬一平米,普通老百姓家誰買得起?在此之前,房產(chǎn)稅喊了很多年,上海、重慶作為試點城市,試點效果如何,不敢評價——上海,以新購住房為計稅依據(jù),說白了,對手里有多套房的人沒什么影響;重慶還稍微靠點邊,以高檔住宅為計稅依據(jù),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對“有錢人”起到多征稅的作用。
但是,試點的結果是一樣的——并不能擠壓存量房,有一套的、有十套甚至更多的,不受什么影響。最終來講,稅征收不了多少,也達不到調(diào)節(jié)貧富差距的目的,那么,這次決議試點房地產(chǎn)稅,目的是什么?個人認為,要達到三個目的:貫徹“房子是用來住”的總體方針。這一點上相信大家應該能理解,調(diào)節(jié)貧富差距,逐步實現(xiàn)“共同富?!?。
有錢人、房子又多又大的人,占用“社會資源”太多了,要控制、要多付出成本,持續(xù)性的多付成本,增加地方財政收入。毫無疑問,稅入財政,增加財政收入是必然的結果,之所以把這個目的放在最后,個人認為,絕不能把地方財政收入作為開征房地產(chǎn)稅的首要目的,否則不是在重復、持續(xù)的從老百姓口袋里拿錢么?對普通老百姓的影響是什么?不帶任何歧視的意思,我們按照經(jīng)濟條件把家庭籠統(tǒng)分為三類:富裕的,普通的,困難的。
用個簡單邏輯推演一下:如果要實現(xiàn)共同富裕,動的是哪類家庭?絕不可能逐層向下全動——富裕家庭支援普通家庭,普通家庭支援困難家庭——否則結果不還是一樣?所以,動的家庭,應該是富裕家庭和困難家庭——對于富裕家庭來講,是“利空”;對于困難家庭來講,是“利好”,從房地產(chǎn)稅征收對象的角度,如何定義富裕、普通、困難,則是需要細則的問題。
例如,到底是按照房子套數(shù)、住房面積、人均住房面積、占地面積、還是價值作為計稅依據(jù)?稅率是多少?地區(qū)之間的差異如何定義?跨區(qū)域房子是否計征?是否要考慮到房產(chǎn)來源問題?等等,所以,才需要試點,現(xiàn)在還不能、也不可能武斷出政策。這是一個大邏輯,那么,按照這個邏輯可以看出:對于普通老百姓而言,總體上沒有太大的影響。
真正有影響的,是有多套房的、有大房子的家庭,普通人,現(xiàn)在該做什么?前兩天還有個新聞上了熱搜:上海一居民一下出售90余套房,套現(xiàn)4.5個億。這種現(xiàn)象,絕對屬于個例,不能作為行動的參考,其實對于普通老百姓而言,真正關心的問題是:房價會怎么變化?會不會導致持房成本增加?個人觀點:1.有住房剛需的,有能力的,覺得合適該買買,目的是滿足剛性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