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Law公務員紀律第五十三條必須遵守,不得有下列行為之一: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,組織或者參加集會、游行、示威等旨在反對國家的活動;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,組織或者參加罷工;玩忽職守,貽誤工作;拒絕執(zhí)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的;壓制批評,打擊報復;弄虛作假,誤導和欺騙領(lǐng)導和公眾;貪污、受賄、行賄,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;違反財經(jīng)紀律,浪費國有資產(chǎn);濫用職權(quán)侵犯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(quán)益的;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;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;參與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賭博、迷信等活...
更新時間:2023-02-16標簽: 公務員拋售房產(chǎn)怎么辦公務員紀律遵守拋售違反 全文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