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十七條,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和未辦理稅務登記手續(xù)的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,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,責令其繳納;不繳納的,稅務機關可以扣留其價值相當于稅款的商品和貨物,法律分析:一般情況下,繳稅應該是正的補繳,填完納稅單,發(fā)現欠政府的錢比自己小企業(yè)能負擔的多,也就是沒有足夠的錢交稅,該怎么辦,要正視經濟上的困難補繳,千方百計避免主觀偷稅漏稅造成更大的損失補繳稅款。1、稽查補稅補不起怎么辦法律分析:一般情況下,繳稅應該是正的補繳。要正視經濟上的困難補繳,千方百計...
更新時間:2023-01-23標簽: 沒錢補繳稅款怎么辦補繳交稅核定稅款稅務 全文閱讀